《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山东省首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2年3月1正式实施。条例共分为八章四十五条,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与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与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要求和规定。 为动员全市上下掀起《条例》宣贯热潮,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自2月初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主题宣传月活动。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宣讲团先后走进岚山区、日照海关等区县及党政机关,举办了“开工第一课”——垃圾分类知识专题讲座。讲座对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政策、标准和要求进行了系统讲解,重点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了详细解读。通过讲座,大家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认识。 “开工第一课”垃圾分类宣讲团走进岚山 “开工第一课”垃圾分类宣讲团走进日照海关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是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键举措。围绕《条例》正式实施,宣传月期间,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利用“开工第一课”“线上答题竞赛”“垃圾分类环保骑行”“主持人打卡”“街采视频”“一图看懂”以及送法“进社区、进单位、进广场、进商户”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学《条例》、会分类的浓厚氛围。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